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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虹桥第二小学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南通市虹桥第二小学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南通市虹桥第二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进行,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时间
2020年7月26日(星期日)至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二、招生对象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本校施教区内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虹桥新村惠虹路以东—青年西路以南—姚港河以西—虹桥路以北;体育馆路以东—战胜河以南—气象局路以西—青年西路以北。
四、招生方法
(一)本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
由法定监护人携带有效证件:①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③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前来我校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必须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 父母双方还必须提供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3)公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和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及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私租房居住的本地户籍的无房户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6)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7)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二)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必备条件且居住证地址为我校施教区内的流动人口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同时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申请登记:
(1)户口簿。
(2)经核签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2019年7月1日前领取)。
(3)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
(4)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含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连续的缴费清单,缴费清单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南通市人社局http://rsj.nantong.gov.cn/,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登录进行查询打印)。
(5)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
(6)父母双方还必须提供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五、说明
(1)根据崇川区教体局要求,报名时相关材料复印件留校存档不退换。
(2)若我校学额已报满,则上述已登记的流动人口子女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登记报名。
(3)凡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适龄儿童监护人,请携有关原件、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4)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校招生咨询电话:
83510499 83509036
通师一附集团
南通市虹桥第二小学
2020年6月8日